四、不断提高跨区作业组织化程度
各级农机部门要提高对农机跨区作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公安、交通、物价等部门的配合与协作。要贯彻落实农业部《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及省农机局、公安厅、交通厅联合印发的《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有关规定》(苏农机管[2006]6号),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主动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协调,深入重点地区、路段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制止拦机截机行为,确保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安全顺利转移。各级农机部门要充分发挥跨区作业经纪人和作业队长的作用来联系具体作业地点,对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对中介服务组织的监督,维护机手的合法权益,避免多收费少服务和只收费不服务的现象发生。
五、及时报送机收进度和有关材料
三麦抢收期间,每周一、四中午12时前,水稻收获期间每旬末各市要向省局农机管理处报送机收进度,并附简要说明和典型事例等文字材料,农业部、省农机局将把按时报送作为评选跨区作业先进的必备条件。夏秋两季跨区作业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推广跨区作业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与跨区作业情况统计表(格式与去年相同,跨区机插水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一起分别于7月15日和11月30日前报省局农机管理处,传真:025-83275267,Email:njjglc@126.com。
附件:1.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通知》(略)
2.2006年跨区机插水稻情况统计表
附件2:
2006年跨区机插水稻情况统计表
┌─────────────────┬─────────────┬─────────┐
│项 目 │ 单位 │数 量 │
├─────────────────┼─────────────┼─────────┤
│1.水稻播种面积 │ 万亩 │ │
├─────────────────┼─────────────┼─────────┤
│2.机械插秧面积 │ 万亩 │ │
├─────────────────┼─────────────┼─────────┤
│3.插秧机保有量 │ 台 │ │
├─────────────────┼─────────────┼─────────┤
│其中:2006年新增 │ 台 │ │
├─────────────────┼─────────────┼─────────┤
│4.乘座式插秧机保有量 │ 台 │ │
├─────────────────┼─────────────┼─────────┤
│其中:2006年新增 │ 台 │ │
├─────────────────┼─────────────┼─────────┤
│5.参加跨区作业的插秧机数量 │ 台 │ │
├─────────────────┼─────────────┼─────────┤
│其中:乘座式插秧机 │ 台 │ │
├─────────────────┼─────────────┼─────────┤
│6.跨区机插水稻面积 │ 亩 │ │
├─────────────────┼─────────────┼─────────┤
│其中:在省内完成 │ 亩 │ │
├─────────────────┼─────────────┼─────────┤
│ 在省外完成 │ 亩 │ │
├─────────────────┼─────────────┼─────────┤
│7.到农场跨区作业的插秧机数量 │ 台 │ │
├─────────────────┼─────────────┼─────────┤
│其中:乘座式插秧机 │ 台 │ │
├─────────────────┼─────────────┼─────────┤
│8.到农场跨区作业的插秧机作业面积 │ 亩 │ │
├─────────────────┼─────────────┼─────────┤
│其中:乘座式插秧机作业面积 │ 亩 │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
├──────────┴─────────────┴────────────────┤
│填表单位:(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