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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关于印发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机关实施方案的通知

      高 勇  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李景浩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隋清江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西门顺基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闵光道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高 杰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王福生  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 员:赵 龙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永龙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明日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姜文杰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金中岐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景峰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南钟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车钟日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邓 昆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叶连生  州直机关党工委常务副书记
      金振宇  州人事局局长
      张文生  州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高鹏飞  州监察局局长
      金 辉  州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常务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李洁思(兼)
      高 勇(兼)
  副主任:王福生(兼)
      赵 龙(兼)
      吴明日(兼)
      金中岐(兼)
      金振宇(兼)
      高鹏飞(兼)
      张文生(兼)
  办公室设在州人事局。
  办公室设法治型机关考核工作组、服务型机关考核工作组、责任型机关考核工作组、效能型机关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以及指导评估等工作。
  法治型机关考核工作组
  组  长:张文生(兼)
  承办部门: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服务型机关考核工作组
  组  长:金中岐(兼)
  承办部门:州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责任型机关考核工作组
  组  长:金振宇(兼)
  承办部门:州人事局
  效能型机关考核工作组
  组  长:高鹏飞(兼)
  承办部门:州监察局

  附件2
  参加建设“四型”机关的单位名单

  一、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特设机构(3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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