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入贯彻《纲要》,自觉依法行政。建立依法行政培训长效机制。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坚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制度。狠抓基层依法行政,开展依法行政示范部门(单位)活动。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和督查,实行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健全法制机构,解决法制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等问题。
2.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执法活动。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力度,全面完成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等基础性工作。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度建设,建立行政机关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事前审查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深入开展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制订规范和限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合理界定各类行政行为的条件和标准。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
3.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行为。科学合理界定和规范州与县(市)、政府部门的行政职能,完善部门内部决策规则、决策程序及行政决策的监督机制,重大事项必须集体决策,实行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听证等论证与评估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决策问责制度,对行政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减少行政诉讼案件,严格行政复议程序,落实行政复议决定。
4.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推进立法公开,健全立法听证、立法调研、专家咨询认证和公开征求意见制度,探索建立对听取和采纳意见的说明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解决规范性文件制作程序不规范、内容违法等问题。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立法的成本和效益分析制度,提高立法质量。
5.完善监督机制,从机制上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监督、社会公众监督,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和《延边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积极推进执法公开。进一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点抓好《吉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试行)》的组织实施工作。
6.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州进程。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健全组织机构,制订和完善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制度。坚持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开展“一学三讲”活动,落实“法律六进入(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工作组任务。做好“12·4”法制宣传系列活动,完成新闻媒体的宣传任务。积极开展依法治理工作,落实“依法治州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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