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关于印发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机关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州政发〔2007〕2号)
州人民政府各委局室: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管理体制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州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与州人民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中省直行政部门中开展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机关活动。
为切实组织开展好此项活动,现将《州人民政府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机关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州人民政府建设“法治型、服务型
责任型、效能型”机关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行政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依据《
公务员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特制定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简称“四型”)机关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为重点,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机关,全面提高政府机关整体素质,规范管理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塑造政府机关新形象。
二、主要目标
狠抓依法行政,重点解决违法行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建设依法行政、行为规范的法治型机关;创新管理方式,重点解决服务意识淡薄、工作主动性不强的问题,建设创新求实、勤政为民的服务型机关;认真履行职责,重点解决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建设权责统一、履职尽责的责任型机关;提高工作效率,重点解决作风漂浮、不求实效的问题,建设科学理政、优质高效的效能型机关。
三、主要内容
(一)建设依法行政、行为规范的法治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