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评议制度。要把政务公开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组织群众对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时效性,以及程序是否规范、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评议结果经审核后,进行通报并公开。
(六)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制度。要制定考核办法,开展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的情况要向上级部门汇报,检查考核结果要向社会进行通报,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重要责任指标和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考证、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七)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要明确政务公开部门的责任,制定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设立举报电话和监督信箱。对工作不落实的,要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八)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社会监督制度。要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对政务公开的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活动;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类座谈会,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及时反馈情况;自觉接受新闻单位对政务公开的落实情况进行采访、报道。
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是人口计生系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要把政务公开列入今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省人口计生委已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市人口计生委(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内容的详细目录,明确责任,分工负责,齐抓共管。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让人民群众了解和熟悉政务公开的形式、程序和途径,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加强政务公开宣传教育,增强政务公开的责任感和主动性,牢固树立执政为民、依法行政、文明服务的意识。各市人口计生委(局)要在7月中旬前将落实方案及有关情况报省人口计生委,省人口计生委将在今年第三季度对各市人口计生系统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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