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陕人口发[2006]34号)
各设区市人口计生委(局):
为了加强对行政权利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人口计生委
关于进一步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国人口发[2006]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省进一步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精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高人口计生部门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利的监督,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工作新机制,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工作目标:公开行政管理内容、环节和结果,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形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快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使政务公开内容翔实、形式规范、程序严密、制度健全,争取2010年在全系统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务公开制度,促进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方法的改变。
基本原则:坚持严格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公民个人隐私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以外,都要如实公开。对应当公开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形式
(一)主要内容
1、省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部门机构的设置、职责和法定权限;
(2)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重要工作目标;
(3)工作制度,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和结果等;
(4)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义务;
(5)群众获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途径与方式;
(6)群众参与评估人口计生工作的方法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