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工作的通知
(2006年5月22日 苏农机科〔2006〕9号)


各市农机局、环保局:

  做好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要大力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重点推广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相关产业链接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的重要举措。 为了保证夏收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秸秆资源,建设环境优美、村容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现就做好今年“三夏”期间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将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夏收季节农作物秸秆量大,焚烧烟雾多,影响航运、交通,直接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危害严重。为此,各地要深入贯彻国家六部委《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对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重要性的认识,站在保护人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交通安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高度,切实有效地抓好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工作。在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和重点目标附近要采取有力措施,实现不点火、不冒烟。对重点地区农田,要提前确定作业时间、落实作业机具,确保农民在作物收获后对秸秆能及时进行机械化还田。通过以点带面,切实有效的搞好秸秆机械化还田与禁烧工作。
  二、疏堵结合,探索建立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工作,禁烧是关键,利用是目的。各地在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中,要着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等具有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好的技术与机具,变堵为疏,化害为利。秸秆利用有秸秆还田、工业利用、牲畜饲料、副业生产、秸秆气化及发电等多种途径,而秸秆直接还田是目前农业生产主要的有效利用途径,推广的主要机械有水田秸秆还田机、水田埋草耕整机等。各级农机、环保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当地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的好经验、好方法,制定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的奖惩政策和措施,加大对焚烧秸秆的现场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逐步探索建立起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