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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州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州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延州政函〔2007〕2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2006年,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畅通信访渠道,认真解决信访问题,积极调处和化解社会矛盾,为我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鼓励先进,鼓舞干劲,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在2006年度全州信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延吉市人民政府等12个先进集体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创造性地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同时,号召其他县(市)和部门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为榜样,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增加和谐因素,多层化解基层矛盾,为我州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2006年度全州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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