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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规范(2006修订)


  3、负责各类药具业务报表的统计、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4、科学储存药具,做好药具质量管理及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为群众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药具。

  5、广泛宣传普及药具知识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定期对乡(镇、街办)厂矿企业药具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6、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实行药具规范化管理,抓好乡、村、厂矿、企事业单位药具网络建设,做好下岗职工、流动人口、文化水平低等特殊人群的药具供应发放工作。

  7、深入乡、村调查研究,指导基层开展药具工作,定期对乡(镇、街办)药具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积极开展评先创优活动,搞好药具使用效果评估,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乡级药具管理部门

  1、执行上级有关药具管理规定,依托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做好本乡(镇、街办)的药具工作。

  2、负责本乡(镇、街办)药具需求计划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3、负责本乡(镇、街办)药具的领取、保管、发放工作,填报各类药具帐、卡、册、表,做到填写清楚、准确及时、实事求是、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建立和完善基层药具发放制度,做好药具质量反馈及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5、定期组织长期使用避孕药的育龄妇女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6、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药具知识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定期召开例会或举办学习班,对村级发药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7、进村入户调查研究,掌握辖区内使用药具情况,向计划生育统计人员提供使用药具对象的个案信息。

  8、定期对村级药具发放与服务工作进行检查评比,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五、村级发药员

  1、执行上级药具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药具发放工作。

  2、核实本村(居)药具使用人数和需求数量。

  3、及时到乡(镇、街办)领取育龄群众所需要的药具,保管好药具,做到不挪作他用、不浪费、不丢失、不变质。

  4、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发放药具,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需求。对使用药具对象进行分类指导,将流动人口药具发放与服务纳入现居住地工作范畴。

  5、宣传普及药具知识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推广使用新药具。定期召开药具使用人员例会,讲解药具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精心指导群众选择避孕方式,及时进行效果随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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