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下药具管理和服务工作由同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即县级服务站负责本辖区的药具发放和管理,对乡级服务站的药具发放和管理进行培训、指导和监督。乡级服务站要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辖区药具发放和管理,技术人员要对服务对象进行相关的咨询、指导和随访服务,监测并及时报告和处理药具不良反应,对村级药具发放员进行培训。
村级要有取得上岗证的药管员,把药具及时发送到对象手中,并对服务对象进行相关的指导和随访服务,做好药具发放随访记录,及时监测报告药具不良反应。
(二) 创新药具管理工作机制
积极开展药具发展战略研究,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新的思路,为药具管理新机制的建立提供依据。要按照《
陕西省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建立优质服务的工作机制,按照“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要求,把握药具工作的特点,发挥药具工作的作用。
(三) 改革药具供应模式
1、科学编制药具需求计划,优化药具仓储结构。按照以需求定计划的原则,完善计划编制标准和程序,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逐步建立药具信息网络,实现报表网络化、仓储管理信息化,确保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要本着减少库存积压,强化库存管理的原则,逐年减少省级药具库存量,省站主要是发挥监督管理和信息服务职能;市级则以发挥中心城市的集散功能为定位,科学合理确立库存量。各级药具库存周转量:市级3-6个月,县级1-4个月,乡、村级1-2个月,各级库房面积的大小要适合储存本级库存周转药具。要努力改善药具仓储条件,确保药具仓储质量,严格过期报损药具报废程序和审批手续。同时,要构建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体系,确保群众获得优质、安全、经济、适用的药具。
2、改革药具调拨方式。充分利用现代物流业和交通通讯业的发展,采取企业直调、逐级物流配送等形式,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药具物流配送体系,减少药具周转环节,缩短调拨周期,降低药具在流通过程中的损耗,提高工作效率。省站将药具由生产厂家或供应站直接调运到市级药具站,市级药具站可自行或依托物流配送机构运送到县级,县、乡级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往下一级发送药具的方式。
3、进一步改革免费药具发放模式。城市要以社区为依托,实行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全方位的药 具供应方式;农村要以计生服务网络为依托,满足育龄群众的药具需求。要坚持专兼职药管员发放与志愿者发放相结合,主动上门服务与自动领取相结合,手工发放与自动发放相结合,定点发放与流动发放相结合,药具网络发放与社会网络发放相结合,由单一形式发放向多元化形式发放转变。要将流动人口纳入药具管理与服务现居地工作范畴,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需求,不断提高药具发放的覆盖面和及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