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州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州政办电〔2007〕4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切实加强劳动合同签订和管理工作,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全州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全州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实施方案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体系,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切实加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与管理等各项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州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工作(以下简称“推进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主线,以加强劳动保障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和各项基础工作为重点,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作用,切实推进社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为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长效机制,助推和谐社会发展夯实基础。
二、任务目标
实现一个目标:以街、镇(乡)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为依托,将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延伸到街、镇(乡)和社区。
完成三项任务:组建并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组织体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建立并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和基础数据库,全面掌握劳动关系基础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构建劳动保障监察基层组织网络,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适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方法步骤
“推进工作”从2007年5月16日至7月30日,分为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两个阶段。
(一)组织实施阶段(5月16日-7月15日)
1.配备专职人员。各县(市)和街、镇(乡)及社区要按照州里统一要求,高度重视“推进工作”,从各街、镇(乡)和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现有人员中,各选配1名素质高、业务熟的专门人员负责“推进工作”,并将选配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5月20日前上报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