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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印发《陕西省人口计生系统法制宣传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3、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自觉用法律规范生育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面向社会,扎扎实实地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宣传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义务,宣传公民的依法生育权、知情选择权、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权以及获得奖励与优待权,引导公民自觉守法,增强依法生育的意识和维权意识。加强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增强公民依法参与和管理计划生育事务的能力,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和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积极促进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等民主制度建设,构建较为完善的民主执政体系。

  “五五”普法的重点在农村。要采用广大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人口与计划法律法规。要利用农村生产技能和经营培训、外出务工农民就业教育等多种途径,加大对农村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流动人口的依法维权意识。要充分利用“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颁布纪念日、“12.4” 法制宣传日,广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继续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母婴保健法》等法律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和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意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利用宣传栏、板报、墙报、广告牌等基层计划生育宣传阵地和宣传平台,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增强法律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4、加强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非政府组织的法制宣传,提高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意识。要逐步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纳入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内容,纳入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法制定传教育的内容,加大党政领导,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非政府组织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非政府组织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定职责的自觉性,积极主动的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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