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把法制教育与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相结合,通过对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技术服务人员的法律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法制理念,提高对依法行政、尊重和保障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权益的认识。
(三)“五五”普法的主要方法和任务
1、加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决策能力。通过对
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方针和政策的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在
宪法和法律规范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各级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提高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的能力,提高依法解决社会矛盾和化解纠纷的能力。
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及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中心组集中法制学习时间每年应当不少于两次。省人口计生委举办的市县主任培训班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宣传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
2、加强对各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法律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
通过对
宪法、法律、法规和法制理论的学习,提高各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对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理解,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处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事务,提高依法办案能力,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运用和操作能力,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增强执法理念,确保国家法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尊重和保障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权益的重要意义,减少因违法行政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要把法制教育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中,公务员学法和接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的时间不低于40个小时。通过资格考试,岗位培训、交流研讨、专题辅导、自学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和水平。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通过对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中自觉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