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印发《陕西省人口计生系统法制宣传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口计生委(局)、杨陵区计生局:
现将《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人口和计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结合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简称“五五”普法规划)。
一、“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五五”普法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制政府的要求,围绕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治理,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人口法治环境。
(二)“五五”普法的主要目标
按照依法治国方略和建设法制政府的要求,扎实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素质,营造全社会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普遍受到系统的法制教育与培训,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增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依法管理的自觉性,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完善各项监督制度;使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运用法律法规规范生育行为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2010年率先实现部门工作法制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五五”普法的基本原则
1、围绕“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服务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全局,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