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扣分因素。各部门和单位在年度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予以扣分:
1.出现违法和严重违纪案件的;
2.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3.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
4.出现行政诉讼败诉和3起以上行政投诉经查属实的;
5.机关党建工作评比被评为三类及其以下的;
6.政行风测评为不满意部门的;
7.重点工作目标没有按规定时限完成的。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与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相结合。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部门和单位,其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确定为20%,良好等次的为18%,一般等次的为15%。
(二)以规定的政府考核奖励标准为基数,考核结果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部门和单位按每年人均150%奖励,被确定为良好等次的按每年人均100%奖励,被确定为一般等次的按每年人均50%奖励。被确定为优秀等次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按本部门、本单位每年人均的一倍奖励。
六、组织分工
州建设“四型”机关领导小组负责建设“四型”机关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州人事局局长金振宇负责。主要负责拟制年度建设“四型”机关考核工作计划;组织部门(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审核备案工作;组织部门(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工作;组织协调建设“四型”机关各工作组工作;负责建设“四型”机关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工作;组织部门(单位)半年自查情况汇总反馈工作;组织向社会各界人士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工作;组织考核、汇总上报部门(单位)建设“四型”机关工作情况;拟制建设“四型”机关奖励资金的预算和年度奖金审批工作;组织开展建设“四型”机关表彰奖励活动;指导全州公务员考核奖惩工作;建立联络员制度,及时与各考核组和被考核部门 (单位)联络员联络协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严肃纪律
(一)各部门和单位要实事求是地接受考核,对存在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主管负责人的责任,并对考核等次进行适当调整。州建设“四型”机关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要严格按照考核内容、标准和规定程序组织考核,对营私舞弊、违反规定的,要视情节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建立行政问责制。根据州建设“四型”机关领导小组考评结果,区别不同情况,对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三)州建设“四型”机关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433-281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