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城市供水: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加强城市供水水质检测和管理工作;
(6)城市综合管理: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加强商幌、牌匾管理,规范其文字和规格;加强对非法广告的打击力度并及时清理;加强对流动商贩、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场外市场的管理;
(7)城市特色:加强对民族建筑的保护,筛选确定民族风格建筑并建立保护管理档案;加快推进民族建筑建设进程;进行现有主街道、城市标志性建筑的整修粉饰工作,加强对城市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的管理,建设特色城市。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建设局、交通局、环保局、语委、民委
4.招商引资
(1)突出主导产业招商。继续坚持招大项目与招小项目相结合,招新项目与已落户项目追加投资扩大规模相结合,本地民营企业技术改造与引进外来高新技术相结合,努力形成多元化立体招商引资格局。在产业选择上,结合我州的比较优势,重点在矿产资源、医药食品、水电开发、旅游和旅游商品开发等方面;
(2)突出重点区域招商。国内重点放在“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国外加大对日本、韩国的推介力度。注重技术密集型和资源开发型项目的引进,加强农副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项目的引进;
(3)创新招商方式。明确招商主体,全员招商和专业招商同步推进,政府搭建平台和企业自主招商紧密结合。组成若干个招商团叩门招商;
(4)完善招商和项目建设平台。抓好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的招商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商务局、经委、发改委、农委,各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五、工作分工
(一)主办单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政府办公室、州旅游局、商务局、文化局、体育局、建设局、台办、民委、农委、林管局、交通局、发改委、经委、公安局、文联,延吉市人民政府、图们市人民政府、敦化市人民政府、龙井市人民政府、和龙市人民政府、汪清县人民政府、珲春市人民政府、安图县人民政府
(三)后援单位:国家民委、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商务部、吉林省人民政府
六、组织机构
(一)“2007延边中国朝鲜族民俗文化旅游博览会”组委会人员名单
总指挥:李龙熙 州人民政府代州长
副总指挥:
高 勇 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常务)
李景浩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李兴国 州委宣传部部长
隋清江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西门顺基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闵光道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高 杰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王福生 州人民政府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