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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3、完善考核与信息管理机制。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作用,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适时变动、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加强与公安、劳动、民政、城建等部门协作,互通信息,相互配合。

  4、创新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模式。完善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配备工作人员,工资补助列入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封闭住宅区建立计划生育“社区管理、部门配合、物业协助、业户参与”机制,落实相关部门和企业法人工作责任。“三资”、民营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要建立法人责任制,成立计生协。充分发挥计生协等群众组织和志愿者在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的作用。

  (七)深化统计改革,加快信息化建设。

  1、推进统计工作规范化。探索建立反映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状况的综合统计指标体系。规范统计台帐,坚持统计例会,完善统计培训、统计检查、奖惩和举报制度,改进统计资料管理、公布制度,提高统计质量。

  2、加大统计调查力度。坚持开展人口计划执行情况抽样调查,根据群众信访组织专项调查,进行优质服务县质量调查,加强对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征集优秀调研报告和论文。实行绩效考评和动态监测制度,改进调查方法,严肃调查纪律,提高调查质量。

  3、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和综合信息平台。依托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和平台,2010年基本建成省到乡的信息网络和省、市、县三级平台。加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门户网站建设,确保传输快速通畅,运转良好。完善WIS系统、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奖励扶助信息管理系统、政务信息系统,开发人口和计划生育决策支持系统、事业统计系统、综合数据库、技术服务系统。完善办公信息系统,综合管理信息全部入库,有效整合信息资源。组织开展岗位练兵、质量竞赛和信息化建设达标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要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经济社会发展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的战略机遇和有利条件,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劲情绪,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切实把《决定》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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