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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二、“十一五”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育龄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保障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益,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保障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把人口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解决农村人口问题纳入新农村建设之中。

  --坚持人口问题综合治理。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运用经济、社会、法律、行政等手段,形成党政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求实效。加快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通过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城市率先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农村着重稳定低生育水平,关中、陕南和陕北形成各有特色的工作机制,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三)工作目标

  围绕一个目标: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抓好两个创建: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和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二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三是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强化四个措施:一是强化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机制。二是巩固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三是努力建设高素质、职业化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四是切实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公共投入。确保低生育水平稳定,出生人口素质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遏制,育龄人群普遍享有基本的生殖健康服务,计划生育家庭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为建设西部经济强省、构建和谐陕西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见表2)。

  表2: “十一五”时期主要发展目标与指标

┌────────────────┬────┬───────────┬──────┐
│      指  标       │ 单位 │    2010年    │  属 性  │
├────────────────┼────┼───────────┼──────┤
│总人口             │ 万人 │     3830     │ 约束性指标 │
│总和生育率           │  个  │    1.7左右    │ 约束性指标 │
│自然增长率           │  ‰  │     6.0     │ 约束性指标 │
│人均事业经费          │  元  │     30元     │ 约束性指标 │
│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       │  %  │    95%以上    │ 约束性指标 │
│流动育龄人口在流入地服务覆盖率 │  %  │    85%以上    │ 预期性指标 │
│出生人口素质          │  -  │    明显提高    │ 预期性指标 │
│出生人口性别比         │  -  │ 升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 预期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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