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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取得新进展。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修订了《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工作机制不断创新,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县创建活动取得预期效果;财政投入持续增加,人均计划生育经费基本达到规定标准;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制定了《陕西省“十一五”人口发展专项规划》;综合改革不断深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有突破性进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深入开展,群众生育观念发生新的转变;基层工作网络和信息化不断加强,优质服务全面展开,城市社区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取得进展;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二)“十一五”人口发展形势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也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提供了新的平台。

  但是,人口发展的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人口持续增长压力巨大。到2010年,全省育龄妇女将由2000年的969万人上升到1063万人,生育旺盛期妇女(20-29岁)将由271万增长到340万人;200多万独生子女已经进入婚育期,符合政策生育水平上升,“双峰叠加”导致出生人口结构性回升,年增加人口将接近30万。二是人口结构问题凸现。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攀高,2005年1%人口普查数据为130.7,全省报表统计,有83个县(市、区)出生性别比高出正常范围。“五普”资料,陕北最高,关中次之。人口老龄化加快,2005年65岁以上人口已经达到319万,占总人口比重的8.58%,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面临巨大压力。三是迁移流动人口急剧增加,育龄流动人口达到250万,对公共资源配置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构成严峻挑战。四是出生人口总体素质仍然不高,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25/万,每年出生缺陷实际发生数在5000例左右。五是农村人口比重较高,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还有较大差距,低生育水平存在反弹的现实风险。

  制约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日益突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激励约束机制、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管理机制、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保障机制、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综合干预机制、以及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机制建设滞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综合决策机制、宏观调控机制和财政投入机制不健全,落实现行生育政策缺乏有效手段。相当一部分同志对低生育水平盲目乐观,产生麻痹松劲思想,重视程度明显减弱,经费投入不足,机构和队伍不稳定。一些地方出现工作滑坡和生育水平反弹。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思想业务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也亟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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