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组织做好2006年度省级农业三项工程农机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1)实施内容与要求:根据不同农业优势产业发展和建设现代高效、外向型农业的要求,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结合实施全省高效农业百项工程,配套跟进农机化技术,选择发展有基础、有特色、有代表性的地区建立特色主导产业农机化技术集成示范基地,实现农机化技术创新与升级,促进主导产业的发展壮大,并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农机化发展。每个基地建设规模不低于1000亩,示范辐射面积10000亩,完成相关机具的配备、相关配套设施的完善,集成机械与农艺技术,形成技术规范,为大面积推广提供经验和技术支撑。

  (2)申报单位:以市县农机推广单位或企业为主体,鼓励产、学、研、推联合申报。

  (3)申请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左右。

  (4)计划立项:3~5项。分苏南、苏中、苏北三片实施。

  (三)资源节约型农机化技术

  1、农作物植保机械选型试验、示范

  (1)实施内容与要求:围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选择几种现有高效新型植保机械进行试验示范与选型,提出优选方案和改进设计意见。建立试验示范点3~4个,每点规模不低于250亩,制定适应规模化机械植保技术规范或标准,为大面积推广应用提供技术支撑。

  (2)申报单位:以农机推广单位为主体,联合企业共同申报。

  (3)申请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0万元左右。

  (4)计划立项:2~3项。分苏南、苏中、苏北三片实施。

  2、新型高效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技术开发与试验示范

  (1)实施内容与要求:围绕主要农作物生产,开发高效秸秆还田整地机械化技术、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技术,机具各项性能指标达到或超过相关技术标准,并形成产业化批量生产能力。在全省布置试验示范点4~5个,试验样机不少于10台(套),台机试验示范面积不低于200亩。通过扩大示范推广,熟化、完善秸秆还田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机械化生产技术。

  (2)申报单位:以省市县农机科教单位为主体,联合企业、院校等单位共同申报。

  (3)申请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5万元左右。

  (4)计划立项:2~3项。分苏南、苏中、苏北分片实施。

  3、麦草还田轻简稻作机械化技术集成及示范

  (1)实施内容与要求:整合现有资源,研究开发麦草还田轻简稻作技术,将麦草资源利用与轻简稻作有机结合,形成稻作技术新亮点,为解决麦草焚烧、资源利用、培肥沃土、优化环境、简化稻作提供新型适用技术。累计试验示范面积5000亩,辐射面积10万亩;每亩麦草还田量300-350公斤;埋草耕整一次耕整平整率达80%左右;推行机械耕整、机械插秧、机械直播等轻简稻作技术,减少活劳动投入35%左右;亩节本增效100元以上。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