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税收宣传活动。一是要切实发挥电视媒体的优势,集中播出税收题材专题片、新闻片等,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市局将与市电视台联系,播出总局下发的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和
《税收征管法》颁布实施15周年为主题的税收电视公益广告以及16集电视系列专题片《马斌说税》(纳税指南篇)。二是要充分利用报纸、期刊、广播等媒体,开设专版、专栏等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宣传月期间,《河南日报-税务周刊》将全力开展税收政策宣传,报道全省宣传月开展情况,各单位要积极投稿,同时充分利用《漯河日报》和漯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税收宣传。三是要继续利用户外公益广告牌、张贴税收宣传画等方式开展税收宣传,扩大税收宣传的影响力。
(四)创新宣传形式。市局机关要进一步强化“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功能的宣传,充分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开展纳税咨询、纳税辅导等服务。各单位要向社会发布“12366纳税服务热线”标识、宣传语。市区各局要充分利用食品节这一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五)开展网上税法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内、外部网络资源,开展网上问卷调查、在线咨询、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的服务,不断扩大现有网站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六)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的宣传功能。各单位要利用征期办税服务厅办税人员多的特点,通过纳税咨询服务窗口、语音电话、电子触摸屏、发放税法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纳税人开展面对面的宣传。
(七) 曝光涉税违法案件。各单位在表彰依法诚信纳税典型、营造良好纳税氛围的同时,要加强对典型涉税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稽查局要适时选择一些案值高、影响力大、定性准确的典型涉税违法大案要案,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以案说法,教育广大纳税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维护税法的严肃性。要落实欠税公告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告欠税单位和个人,促进依法纳税。
(八)积极组织参与总局、省局举办的各类税收专项比赛活动。宣传月期间,总局以“税收在我身边”为主题,与中国税务报社、中国税务杂志社联合举办
《税收征管法》颁布实施15周年征文活动, 在人民网和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开展
《税收征管法》有奖知识竞赛,与中国税务杂志社联合举办第三届税法Flash动漫大赛和首届税收公益广告创意大赛, 与中国税务报社联合举办首届税收宣传短信大赛。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地税干部和广大纳税人参加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