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度全州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延州政函〔2007〕5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2006年,全州环保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经过全州环保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州环保工作在全省目标责任制考评中位列全省第一,有效地促进了全州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为进一步调动各县(市)环保工作的积极性,根据2006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考评检查结果,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在2006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延吉市、珲春市、敦化市人民政府给予一等奖,对图们市、龙井市、和龙市、安图县、汪清县人民政府给予二等奖。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各县(市)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的环保工作中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控制区域环境污染,努力完成主要污染总量削减任务,改善全州生态环境,提升环保工作水平,为构建繁荣、文明、和谐新延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