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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旅游黄金周期间交通运输及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旅游黄金周期间交通运输及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厅直各单位,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

  “五一”将至,又将迎来一个新的游客流、学生流混合交替的客流高峰。为切实做好假日期间的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 12号)、交通部《关于加强“五一”黄金周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05]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5]9号)、省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发[2005]10号)和省假日旅游指导中心《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五一”旅游黄金周工作的通知》(陕旅指字[2005]4号)精神,结合交通行业实际,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危,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我省交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现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纠正“防不胜防、无所作为”的错误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工作理念,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首要任务,以积极的态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以行风促政风,采取得力措施,落实责任,切实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领导,抓好节假日值班,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事故专报制度,严格值班制度的岗位责任,确保信息畅通。对各种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妥善处理,并及时组织抢救,力争将事故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对组织抢救不力,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事故报告时间的,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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