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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旅游黄金周交通运输及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三)公路管理部门和路业经营公司要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路标志、标线、标牌,加强对危桥险路的整治,确保道路、桥梁、隧道的安全畅通。特别是在容易发生塌方和泥石流的地段,以及养护工程施工路段,要加强巡查,一旦出现公路损坏,交通受阻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修。并配合交警部门疏导交通,优先保证客车通行。

  (四)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要督促各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杜绝违章作业,确保施工安全有序。要加强边施工边通车路段的安全管理,施工路段,要科学划分施工区间,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开假日客运高峰。节前能完工的争取完工,不能完工的要采取保畅措施。必须断路施工的,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修建施工便道或制定绕行方案,安排专人进行疏导,确保车辆顺利通行。

  三、突出重点,深入一线,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级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检查的重点是道路运输企业、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海事部门对运输市场的监管和整顿情况,运输企业、客运站点、码头对客运车辆和船舶的管理和对司乘人员教育、管理情况,客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情况,危货运输车辆管理、危险路段整治及水上船舶交通安全监管情况。尤其对客运车辆和船舶超载、超速、客货混装和驾驶员疲劳驾驶、车辆、船舶带病作业等违章行为要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和纠正。要深入一线,及时发现和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要亲自组织本部门、本单位职工认真进行检查,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与单位职工一起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第一”真正落实到行动上。要集中整治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中顶着不办或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要按照“关口前移”的责任追究制度,予以严格追究。对因工作不力,检查不实,整改不力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重从快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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