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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农村建设农机“111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加强不同层次的农机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机培训网络。以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江苏大学农业工程研究院、扬州大学工学院为依托,设立省级农机技术创新与管理人才培训基地;以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为依托,设立省级农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市、县农机校或社会办学机构为依托,因地制宜,加强市县农机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同时在每个省辖市范围内设立一个重点培训基地。
  省级培训基地的主要职责:
  一是开展农机管理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基地师资等继续教育培训;二是开展农机高技能人才培训;三是开展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四是举办高级专题研修班。
  市、县培训基地的主要职责:
  一是开展农机实用技术培训;二是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三是举办中等农机职业技术教育;四是开展乡镇农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
  四、培训内容
  (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鼓励农机技术与管理人员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机科技创新的需要,进行在职研究生、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等继续教育专业课程学习。通过实施学历、学位教育,使农机技术与管理人员不断拓展学识,开阔视野,激发创新思维,培养提高学习、实践和创新的整体能力。
  (二)专题培训。根据农机行业专业领域的发展和人员知识更新的需求,紧跟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结合我省现代高效农业发展的实际,以农机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为重点,开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专题培训。重点培训农机中高级管理、科技和推广人才、省重点农机企业及省局列名联系企业科技和管理人才以及有关培训基地的师资力量。
  (三)职业技能培训。根据我省农机化服务和农机制造业发展的需要,以职业技能鉴定为抓手,积极开展农机驾驶员、农机操作手、农机修理工、农机营销员、农机推广员、农机经纪人等重点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活动;结合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机合作组织负责人培训,不断提高其技术、管理、经营和服务水平;结合企业生产发展和技术创新对高技能人才的实际需求,建立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促进农机技能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发展壮大,特别是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的农机中、高级技能人才队伍。
  五、培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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