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察厅关于切实加强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局,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监察机构:
200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安排和组织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确保全省人民度过和谐、和谐、文明、欢乐的节日,特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各地各部门要从维护党内和谐,推进社会和谐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要利用元旦、春节的有利时机,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强化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要重申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加强艰苦奋斗和廉洁自律教育,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优良作风,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严格自律,率先垂范,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运用各种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把那些节日期间易发、多发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提前打招呼、敲警钟,防患于未然,努力使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成为廉洁从政的表率,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模范。
二、大力提倡勤俭节约之风,坚决反对奢侈浪费行为。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精神,真正把钱用在刀刃上。要认认真真察民情,诚诚恳恳听民意,实实在在帮民富,兢兢业业保民安。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出表率,树立和维护党政机关的良好形象,切实做到: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用公款互相吃请,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活动;严禁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驾驶公车;严禁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提倡用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召开工作会议。严格控制各种茶话会、联谊会等节日庆典活动的数量和规模,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节日期间确需举办的活动,要本着节俭、务实的原则,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杜绝一切铺张浪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