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06年全省农机化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为适应省政府电子政务和信息化时代发展的要求,做好2006年全省农机化信息网建设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特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
二、项目重点及申报要求
支持地方农机化信息网站建设。地方农机化信息网站必须已具备一定基础和影响力,能够推动当地农机产业化发展。建设标准:信息资源上具备全局性、专业性、实用性;网站功能上具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农机跨区作业信息等发布、专家咨询、交流互动、后台管理等,并实现与部、省行业联网。省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信息网络的硬件、软件建设,实行以奖代补。
项目申报要求:各省辖市限报1个,由县级农机局申报,每个申报省财政补助金额控制在4万元以内。
附件3:
2006年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
开发试验项目申报指南
一、为适应我省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农机结构的调整,加强农机的科技攻关和创新,做好2006年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开发试验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特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
二、支持重点及申报要求
根据我省农机化“十一五”发展规划,本项目重点支持油菜生产机械化、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特种优势农产品主要生产环节的技术及设备、林牧渔业生产机械与技术及农产品机械化产后处理加工技术等。省财政补助资金主要是用于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引进、开发、试验、示范推广。
项目申报要求:各省辖市及常熟市限报1个项目,其中苏州的吴江市、泰州的兴化市各申报一个渔业机械试验示范项目,渔业机械试验示范项目申报省财政补助资金控制在15万元以内;其他市、县(市)农机推广企、事业单位和乡镇申报省财政补助金额控制在8万元以内。省农机推广站、省农机具开发应用中心各申报1个项目,申报省财政补助金额控制在15万元以内。
附件4:
2006年省级农机化综合示范县及农机科技
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为进一步加强省级农机综合示范县及农机科技示范园区的建设工作,做好2006年省级农机综合示范县及农机科技示范园区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特制订本项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