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2006年高性能农机维修中心建设重点对县一级建设农机综合维修一、二级资格的农机维修点进行扶持。扶持的农机维修点必须具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相应的维修场所、有取得维修资格的农机维修人员和必要的维修设备,经扶持后应取得农机综合维修一、二级资格。省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高性能机具维修专用设备、仪器、工量具等的添置补助。
项目申报要求:各省辖市申报1个县级高性能农机维修中心建设项目,省级补助建设1个一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每个点申报省财政补助金额5-6万元。
(二)农机安全生产体系建设
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部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要求,2006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农机安全监理装备购置,配置移动式农机安全技术检测装备,每条装置20万元左右。
项目申报要求:前几年省财政尚未安排补助,且能落实自筹资金的地方,可以申报农机安全监理检测装备补助。各省辖市根据项目申报条件选择1-2个点(前几年省级财政已安排补助尚未全部购置检测线的市申报1个点),由农机监理所申报,每个点申报省财政补助金额控制在5万元以内。
(三)农机“111”人才工程建设及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建设
根据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职业技能鉴定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要求,今年重点支持农机人才培训基地和县级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建设,省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添置教学培训设施。
项目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必须是经省农机局认定批准的农机人才培训基地和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在本地区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具有一定影响力;重视提高培训质量,规章制度健全,有完整的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原始记录,使用统一的培训教材;培训并鉴定的合格人数在本地区名列前茅,为提高农民机手素质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做出较大成绩。
项目申报要求:项目由县级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申报,其中盐城、连云港、镇江、扬州、南通、徐州市申报2个,其他市及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江苏大学、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各1个,每个项目申报省财政补助金额控制在4万元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