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林业绿化局《关于做好清明节、五一节高火险时段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7]2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市林业绿化局《关于做好清明节、五一节高火险时段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七年三月十五日
关于做好清明节、五一节高火险时段
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目前,我市已进入森林火灾高发期、高危期,山火呈集中暴发态势,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全市仅2007年2月27日至3月4日六天时间就发生了火警火灾112起,创近十年来同期发生火警火灾次数、过火面积和毁林率之最。其中花溪区在同一天内相继发生两起较大森林火灾,严重威胁火灾现场周边炸药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并造成3名扑火人员被烧身亡,损失惨重,教训深刻。究其原因,除了少数单位、部门在思想上对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估计不足、重视不够,行政领导负责制落实不到位外,森林火灾防控措施不力,野外火源管理不严,扑火力量严重不足且扑火人员扑火和避险知识培训力度不足等,也已成为我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瓶颈”,需要下大力加以解决。当前,正值清明节、五一节前夕,气温回升幅度大,干旱、大风等天气现象频繁发生,加之春季入山旅游及进行祭祀活动人员增多,野外生产及其他用火数量加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火险等级也因此急剧上升。为认真贯彻落实回良玉副总理的重要指示及2007年全国和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森林防火工作管控力度,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是《
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也是森林防火工作成败的关键所在。各级政府和领导必须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来抓,容不得半点懈怠。要层层落实防火责任,明确防火目标、分解防火任务,细化防火职责,重点部位及防火关口的工作措施要具体并落实到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力组织扑救,坚决避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力争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对因失职、渎职或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而引发森林火灾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