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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安委办《贵阳市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性、危险性的认识。把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作为典型案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各级相关监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对举报查证属实的,要给予适当奖励。

  三、组织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余建文任组长,副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延陵、市安监局局长杨小平、市公安局副局长魏金兔、市安监局副局长韩治富、市质监局副局长张强、市工商局副局长杨帆、市交通局总工程师林佳雪和市供销社副主任唐进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由杨小平任办公室主任,魏金兔、韩治富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以上各部门派人参加。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督促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市安监局:负责监督已取得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已取得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7989140)

  2.市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对运输、安全燃放方案的管理,组织销毁废旧和没收的烟花爆竹,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对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实施治安处罚。

  (举报电话:6768853 6797666)

  3.市质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生产、流通中的烟花爆竹进行质量抽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严厉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和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并将抽查结果通报领导小组和其他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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