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外拓农业保持旺盛生命力和质量提升的根本。要引导和鼓励外拓企业研发、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加大对本地企业的技改投入,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为外拓企业不断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撑。
(五)依法完善承包合同和承包方式。依法办事、合法经营是提升外拓基地的法制保障。要引导企业按照《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在充分尊重外拓基地农户意愿的前提下,及时办理土地经营权流转及延长承包期手续,并依法登记,以维护外拓基地农户和外拓企业的合法权益。
(六)提高外拓基地效益。坚持互利互惠、实现合作共赢是提升外拓基地的核心和落脚点。要引导企业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联系,取得支持。要合理选择外拓的地区和领域,既要分析资源优势、市场潜力,也要了解认识当地的发展条件、投资环境,尊重当地的人文环境、风俗习惯,努力共创“双赢”局面。
三、强化保障,营造良好的农业外拓环境
(一)完善考核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全力支持农业外拓工作,共同为农业外拓提供优质服务。要制定科学严密的责任体系和绩效考核机制,把实施农业外拓作为各地各部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目标管理,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和奖惩。
(二)加大政策扶持。认真落实绍市委发〔2004〕85号文件中关于农业外拓的奖励政策。金融部门要对外拓企业和农民给予信贷支持。创造条件,设立农业外拓专项风险基金,为农业外拓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鼓励更多的企业和农民走出去。
(三)加强信息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帮助农民和农业企业了解外地农业资源和市场信息,为外出企业和农民承包开发农业资源,创办农业企业牵线搭桥、提供服务。要利用招商会、推介会、洽谈会等多种形式,收集农业投资信息。要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利用“进村入户”的农村信息服务网络,加大对国内外土地、政策、融资等信息及农产品市场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发布。要在外出农民集中地区设立联系点,指定联系人,为外出企业和农民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逐步建立遍布全国的信息窗口,提高外拓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
(四)提供权益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创新与外拓基地的联络机制和办事方式,及时协调解决外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为外拓主体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