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健全农村社会服务和支持保护体系。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促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扩大农信社扶持“三农”发展的信贷比例,加强农贷担保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小额信贷组织试点工作。加快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建立农业抗风险的新机制。大力培育、规范、壮大农村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建立完善组织制度、政策扶持和利益联结机制。(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四)着力推进公共事业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14.改革公共事业管理体制。在基本完成生产经营型、中介服务型、技术服务型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上,加快行政执法型、公益型事业单位的职能界定和优化布局。开展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改革的调研和试点,逐步解决政府部门直接举办并管理所属事业单位的体制问题。改革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探索实行政府采购、民办公助等形式,促进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牵头单位:市人事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5.探索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探索垄断领域和公用行业的市场化改革和社会化运作,增强公用事业的活力和经营效益。进一步打破垄断经营,开放市场,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政府特许经营制度,拓宽公用事业资金来源渠道,加快公用事业建设。深化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集中城市资源,盘活城市资产,创新融资方式,控制政府负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建设局)
16.培育各类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制订出台《2006年-2010年绍兴市社会中介组织发展规划》和《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若干意见》,大力发展为企业服务的行业协会、经济鉴证类中介组织,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政府监管,努力营造有利于市场中介组织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加快培育一批规模较大、信誉较好、服务能力较强、有一定辐射能力的中介服务主体。(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7.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大社保体系建设。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控和指导,通过发布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建立工资协商制度,加强劳动监测等,引导企业工资水平,完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积极探索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途径和办法。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管理,规范职务消费和公务消费。(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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