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绍兴市区工业用地招拍挂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7〕81号)
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区工业用地招拍挂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切实推进工业项目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局关于绍兴市区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绍政办发〔2007〕6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绍兴市区工业用地招拍挂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业用地招拍挂项目联席会议职责
绍兴市区工业用地招拍挂项目联席会议,按照依法合规、规范高效的原则设立和运行,主要负责市区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市区工业用地招拍挂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控制、产业准入、节能降耗和环境评价等各项前期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按各自相应的职能规范、便捷和快速地开展工作,共同推进工业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工业用地招拍挂项目联席会议组成
绍兴市区工业用地招拍挂项目联席会议,在市政府城市土地经营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市政府分管工业副秘书长牵头召集,成员单位为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监察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袍江工业区管委会、镜湖新区管委会和越城区政府,成员由各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对市区工业用地招拍挂项目有关工作开展调研,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议;做好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处(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在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时,联席会议还可视情邀请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
三、工业用地招拍挂项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一)工作职责
1.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审核年度工业项目投资计划和工业用地供应计划;办理工业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及备案工作;在项目建成后,负责对项目有关内容的实施情况进行复核检查。
2.市经贸委负责编制年度工业项目投资计划;审核列入出让计划的地块上拟建设项目(或企业利用存量土地、厂房实施新的工业项目)的产业准入、投资强度、具体行业类别及节能降耗等相关指标;负责办理工业技改项目审批、核准及备案工作;在项目建成后,负责对项目有关内容的实施情况进行复核检查;参与竞买人资格审查。
3.市国土局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工业用地供应计划和土地供应信息发布工作;审核拟出让地块的权属等情况,并按照《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和行业类别核定相关土地利用指标;审查竞买人资格;负责编制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和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具体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及公示出让结果;负责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缴土地出让金、会同土地所在地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及越城区政府交付土地、做好有关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工业用地出让合同履约管理和复核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