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优先加油卡”发放准备工作的函
(2006年7月26日 苏农机管函〔2006〕18号)
各市农机局:
根据苏农机管[2006]23号文件的要求,为保障秋季农忙期间农业机械用油,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参加农忙作业的联合收割机、拖拉机发放“江苏省农业机械作业用油优先加油卡”,机手凭卡优先定量加油。为做好“优先加油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市、县农机局和监理所明确专人负责“优先加油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加强对“优先加油卡”的申领程序和农机用油供应政策的宣传;
2. 与当地石油公司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根据当地的粮食种植面积和机械化水平,做好农业机械用油总量的预测工作,建立农业机械用油信息采集点,将掌握的用油需求量与当地石油公司进行数据对接,初步核定农业机械用油的供应量,并上报省局管理处;
3. 根据当地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的检审数量和外来跨区作业收割机的数量评估“优先加油卡”的需求量,请各市注意与当地用油总量预测数的对接,于2006年8月15日以前按统一格式上报省局管理处(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