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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农业机械优先加油卡发放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农业机械优先加油卡发放工作的通知
(2006年9月4日 苏农机管〔2006〕24号)


各市、县农机局:

  为贯彻落实好省农机局、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江苏销售分公司联合下发的《关于确保农忙期间农业机械用油的通知》(苏农机管〔2006〕2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优先加油卡”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

  启用“优先加油卡”对于确保农业机械用油,保障农业丰产丰收、助民增收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制度,高度重视“优先加油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地要充分利用有关媒体向广大农民宣传农业机械“优先加油卡”,公开告示有关政策规定,引导农业机械所有人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领“优先加油卡”。

  二、发放要求和计划安排

  “优先加油卡”由各省辖市农机局统一上报计划,统一领取,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免费发放,农机局实施监督,一机一卡,优先满足编队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其次满足大中型拖拉机。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严格把好机具源头审核关,本省机具严禁跨县(市、区)发放,严格防止重复发放;严禁给无牌无证、未按时参加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机具核发“优先加油卡”;“优先加油卡”采取分批发放的办法,由省农机局根据各地上报的“优先加油卡”需求量及联合收割机和拖拉机(不包括变型拖拉机)的上牌率,决定全省第一批先发放15万张。挂原农业行业标准号牌、无牌无证或未参加定期检验的联合收割机和拖拉机,必须办理相关手续,领取新式农业行业标准号牌或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可给予发放“优先加油卡”。“优先加油卡”发放信息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于发放后48小时内上传至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理网络管理系统,软件的使用操作按照省农机安全监理所的规定执行。

  三、加强监督管理

  各市、县农机局应向社会公布监督维权电话,自觉接受机手和社会的监督。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不按规定发放“优先加油卡”、利用“优先加油卡”套购柴油进行倒卖以及擅自加价、搭售机油、掺杂和收取小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给予教育和查处,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取消发放权或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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