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项目编号:
江苏省农机科技入户工程项目合同书
(格式)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章)
负 责 人: 职称
联 系 人: 电话
E m a i l: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执行期限:
江苏省农机局、江苏省财政厅 制
二○○六年九月
一、主要实施内容
二、实施地点、规模
三、计划进度、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
四、经费预算(1.对科技示范户的物化技术补贴;2.技术指导员入户指导补贴;3.培训和管理补贴,包括技术指导员和示范户的科技培训,主推技术的推介,编印技术资料、宣传材料制作,专家组工作和监管、调研、宣传等。)
五、具体实施单位、主要参加人员与任务分工
六、保障措施
七、共同条款
1.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应与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内容相一致。
2.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项目的有关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本合同。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应自觉接受甲、丙方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如需修改合同内容或条款,必须先提出修改内容及理由,经丙方审核、甲方批复后执行。
4.乙方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甲方批准的项目合同中的经费预算、财政报账管理规定,进行项目报账和会计核算,保证专款专用和合理开支。
5.在实施过程中,若由于不可抗拒和非实施单位本身造成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需由乙方向甲、丙方提出解决办法,经甲、丙方协商后提出处理意见。乙方中途无故不履行合同,必须退还所拨经费,并承担经济责任。
6.项目结束后于拟验收日一个月前,乙方必须通过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15日内组织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