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农机科技入户项目资金在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建立“农机科技入户项目资金”专账,经费支出实行财政报账制。资金用于物化技术补贴、技术指导员入户指导补贴和管理培训补贴,三项资金按4:4:2比例使用。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建立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拖欠。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按照有关绩效评价办法,对项目实行综合考核。省里将对各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或重点抽查。对严重违反项目管理等文件规定的,除追回已拨资金外,还将取消以后年度的项目申报资格,并进行通报。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联系。
请省辖市农机主管部门于9月30日前将各实施县的项目合同书(一式6份)、实施方案(一式2份)报送省农机局科技处。并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省农机局联系人:魏国、张传胜;茅迎春;
联系电话:(025)83275149,83275257;83275140;
电子信箱:jsnjk@163.com;
省财政厅联系人:顾彩娥,尤兆祥 ;
联系电话:(025)83633158 ,83633155(传真);
电子信箱:youzhaoxiang@yahoo.com.cn。
附件:1.2006年省级农机科技入户工程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
2.江苏省农机科技入户项目合同书(格式)
附件1:
2006年省级农机科技入户工程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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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别 │ 承担单位 │ 金额 │ 示范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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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州 │ 丰县农机局 │ 20 │ 玉米生产机械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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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熟 │ 常熟市农机局 │ 20 │ 水稻生产机械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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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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