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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列名联系农机企业名单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列名联系农机企业名单的通知
(2006年9月26日 苏农机计〔2006〕53号)


各有关市农机局,各有关企业:

  2005年我省农机管理系统率先建立了农机生产、流通企业列名联系制度,首批46家农机企业被列为联系企业。一年来,省局与列名联系企业在沟通农机化发展信息,进行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科研开发试验,做好农机具购置补贴,开展农机产品境外促销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整合农机化发展优势资源,加快农机科技创新步伐,促进农业装备工业和流通产业健康发展,实现“农工双赢”。经研究,我局确定新增第二批19家农机企业为我省农机管理系统列名联系企业(名单附后)。

  建立农机企业列名联系制度,我省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将在以下几方面为企业提供服务:

  一、向农机企业宣传贯彻有关农业、农机化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为农机企业提供国家、省加强“三农”工作、支持农机化发展的有关产业发展政策、财政扶持政策、重点发展领域等政策咨询。

  三、委托和支持农机企业参与和承担部分国家和省农机化项目的开发试验,整合现有资源,推进产学研推结合,促进农机企业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实现自主创新,加快农机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示范推广,不断提高农机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

  四、提供农机化发展的数据统计信息,帮助农机企业了解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对农业机械的需求情况,促进企业适应农业生产发展,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步伐。

  五、指导企业贯彻有关产品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不断提高产品的先进性、适用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六、通过我省农机化信息网、有关专业期刊和现场会、展览会等平台,以及组织农机企业开展境外促销,为企业新产品开发、开拓市场、国际国内交流合作等提供信息交流服务。

  当前,我省农业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农机化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在我省建立农机企业列名联系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和省局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机企业列名联系工作,要确定专门处室和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有关服务工作。要主动与所在地参加列名联系的农机企业联系,搭建政府与企业沟通、服务的通道,切实为企业生产、新产品开发和企业发展等提供帮助和支持,对农机企业的新产品开发,要积极协助和支持,做好试验示范工作,促进成果转化形成产业化。参加列名联系的农机企业要抓住当前农机化发展的新机遇,主动加强与农机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大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力度,提高产品质量,努力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的需要,为江苏“两个率先”和农机化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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