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农机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2006年10月10日 苏农机法〔2006〕13号)
各市、县农机局:
现将《全省农机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五”普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农机法治化管理,提高全省农机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江苏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各级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确保“五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依法兴机和依法管机的能力,为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附件:
全省农机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农机系统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从现在起至2010年,是我省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推进“两个率先”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机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期。全省农机系统大力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对于进一步提高农机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落实我省“十一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苏发[2006]14号)和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农政发[2006]5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农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全面提高农机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我省农机化事业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