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运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2006年11月2日 苏农机人〔2006〕52号)
各市农机局:
为贯彻落实《
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部41号令《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拖拉机驾驶培训行为,确保培训质量,促进全省农机安全生产,省局决定对已认定的62个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一年来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一年来的运行情况。
(二)拖拉机驾驶培训的业务管理,包括:拖拉机驾驶人培训申请表、培训记录等档案是否齐全;培训科目、内容、课时安排是否符合大纲要求;培训程序是否规范等内容。
(三)拖拉机驾驶培训与考核发证是否做到培考分开,培训与安全监理工作是否做到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四)培训机构软硬件条件和有关组织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检查形式
请各市局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督促本地区驾驶培训机构做好自查工作。在此基础上,由市局组织全面检查,省局在今年年底前后组织抽查。检查的主要形式为:
(一)听取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工作汇报。
(二)现场查看有关培训档案资料。
(三)现场查看软硬件条件和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查看今年以来的拖拉机驾驶员发证与培训的衔接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依法履行政府监管职能,规范拖拉机驾驶培训市场行为,是农机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市局要对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好本次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检查工作。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有违反《
道路交通安全法》、《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细则》规定行为的,要依照农业部41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