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项目谋划例会制度的通知
(新政文[2007]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项目带动战略,切实加大项目谋划力度,推进项目建设再上新台阶,保持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快速增长,经研究,决定建立项目谋划例会制度。现通知如下:
一、成立新乡市项目谋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庆贵
副组长:赵海燕、王治通、邓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副主任谢如庆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市发改委,市工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市规划局,市政府大项目办,5个省级工业园区及桥北新区。
二、项目谋划工作的责任分工
(一)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项目谋划工作。
(二)市54户重点企业中,市属企业由市工业局负责汇总和整理相关情况,在县(市)、区的企业由县(市)、区负责汇总和整理相关情况,汇报时单列。
(三)《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重大项目谋划建设的工作部署》(新字〔2007〕5号)文件中涉及的84项重大项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和工业园区单独汇报。
(四)市发改委负责向各责任单位、市重点企业及时提供有关国家产业政策、国家重点扶持方向等项目谋划信息。
三、项目谋划例会制度安排
(一)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议的召集。各责任单位每月25日前将新谋划项目、已谋划项目推进情况、存在问题、解决建议等工作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材料,形成汇总分析报告报市领导小组研究,并根据工作汇总情况提出责任分解建议,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落实。
(三)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一名业务骨干,负责上报本地区、本部门谋划项目情况,并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沟通。
四、项目谋划的重点
(一)依据国家产业政策来谋划项目。从国家产业政策中捕捉机遇,根据不同时期的扶持重点,结合我市实际,及时研究谋划符合国家政策、符合市场需求、具有较大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
(二)根据国家和省的各类规划来谋划项目。以国家和省的规划来指导项目发展,加强与国家和省各类规划的衔接申报工作,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省的规划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