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2007年度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6年12月30日 苏财农〔2006〕276号、苏农机计〔2006〕85号)
各市、县财政局、农机局:
2007年省政府继续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的力度,增加省级财政资金用于补贴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购置农机具。为切实做好200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工作,根据《江苏省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安排原则
一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我省“十一五”农机化发展目标任务、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解决主要农作物生产环节的突出问题,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二是相对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三是补贴的机具应体现先进性和适用性;四是省级财政补贴继续实行计划指标管理。
二、补贴机具类型、品种、标准、范围和补贴对象
(一)补贴机具类型、品种、标准和范围
2007年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计划补贴6大类12个品种的机具,具体为:1、耕作机械类(秸秆还田机、秸秆捡拾打捆机),2、种植机械类(步进式水稻插秧机、4行和6行及以上乘座式水稻插秧机、三麦精少量播种机),3、收获机械类(油菜收割机、玉米收获机),4、加工机械类(烘干机、果蔬保鲜设备),5、植保机械类(担架式高效植保机),6、渔业机械类(渔业增氧机、投饵机)。(2007年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计划详见附件1)
(二)补贴对象
补贴购机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以及以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为目的而购置新型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的农民个人、农场职工。不包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三、有关要求
(一)为科学下达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量计划指标,请各市县结合本地区农民需求和农机化发展需要实事求是填报2007年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需求数量统计表(见附件2)。省将根据各地申报的需求数量,汇总平衡后分配下达各地。
(二)2007年我省对项目县农民购置大中型拖拉机补贴继续使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排。为掌握农民购机需求,请各市县对农民购置补贴大中型拖拉机需求一并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