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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授予西安理工大学等35所学校为2006年度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授予西安理工大学等35所学校为2006年度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
(陕教政[2007]5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各有关学校: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政〔2006〕25号)要求,一年来,各市(区)、县和各高等学校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2007年初,按照《陕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标准》,省教育厅对申报2006年度“依法治校示范校”的有关学校进行了抽查,经审核,现决定授予西安理工大学等35所学校为2006年度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见附件)。
  希望被命名的学校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工作,将学校管理全面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水平,努力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二○○七年四月五日

2006年度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

  1. 西安理工大学
  2. 西安财经学院
  3. 西安音乐学院
  4. 陕西理工学院
  5. 渭南师范学院
  6. 西安培华学院
  7.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8. 陕西银行学校
  9. 西安市第八十五中学
  10. 西安高级中学
  11. 西安市新城区太华路小学
  12. 宝鸡石油中学
  13. 眉县常兴镇初级中学
  14. 宝鸡石油钢管厂职工子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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