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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五改:
  一是改路。争取在2008年完成全市镇通行政村公路硬化、解决农村“行路难”基础上,有条件的村积极推进村道巷道路面硬化,推进生活污水排放暗渠化。
  二是改水。在解决农村“饮水难”基础上,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和质量问题,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三是改房。加快农村危房、泥砖房和茅草房改造,2007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合理规划布局农房建设,不断提高农房建设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四是改厕。按照环保、卫生的要求,清理露天粪坑,普及家庭卫生厕所,努力实现粪便处理无害化。
  五是改灶。加快农民家庭炉灶改造,将烧柴炉灶改造为沼气灶、煤气灶或节能灶。
  --五建:
  一是建文化室。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建设县、镇、村三级文化设施和活动场所,实现乡镇有综合文化站、村有文化活动室,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二是建卫生站。加快建设村卫生站,实现村村有卫生站,并配备1名有资质的医生,逐步解决农村“看病难”问题。
  三是建风景林。结合建设绿色生态惠州,推进村庄生态环境建设,有条件的村要建有20亩以上的风景林,并鼓励农民在门前屋后种树,建成各具特色的绿色村庄。
  四是建客运点。在实现镇通行政村公路硬化基础上,推进公交服务进村,在条件成熟的村设客运上落点,进一步方便农民出行。
  五是建垃圾收集点。每个自然村都要有垃圾收集点和专职环卫队伍,推广上门收垃圾的做法,逐步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改变农村“脏、乱、差”的旧面貌和农民落后的生活方式。
  18、加强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要从农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入手,进一步完善交通、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信息等网络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鼓励农村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综合利用和有效处理生活及农业废弃物。在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开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把公益性基本设施的建设和管护纳入财政支持范围,健全村庄公共管理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村庄建设管理水平。
  19、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在加强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发展节水灌溉和农田水利现代化建设,增强抗御自然灾害和保障粮食生产的能力。开展中小河流流域治理,完善农田排涝工程体系,配套建设田间工程。加强基本农田的管理、维护和建设,科学施用化肥,抓好病虫害防治工作,加强中低产田改造,不断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和效益。各级财政资金要向基本农田建设倾斜,建立起稳定增长的基本农田建设投入机制。
  六、全面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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