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建归难侨新村。在市、县(区)有关部门指导下,按统一规划、配套管理、节约用地的原则,由杨侨镇、潼侨镇政府负责新建归难侨新村,每户占地70平方米左右,每平方米造价约500元,每套住房造价约3.5万元,水电、道路、基础设施等的配套费用约1万元。
2.银行按揭建侨房。房产开发商带资兴建公寓住宅,相关银行提供按揭。每户建筑面积80平方米左右,每平方米造价约500元,每套住房造价约4万元,水电、道路、基础设施等的配套费用约1万元。享受与新建归难侨新村相同补助待遇,补助款作为购房按揭首期付款,余额由房主向银行逐月供款。
3.维修加固原有侨房。对家庭经济较差,没有能力参加上述两种形式建房的归难侨,按省、市、县(区)、镇的补助标准,对其原有住房进行维修加固。
归难侨根据自己的家庭经济条件选择上述3种形式中的一种。
(六)对归难侨危房改造收取的各种税费参照《惠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执行。
三、目标和任务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分期分批、分类指导的原则实施归难侨危房改造。目标和任务是:
(一)力争用4年时间,分期分批对我市两个华侨农场的归难侨危房共1908户进行改造。通过改造,使归难侨住上户均住房面积为70-80平方米,安全、舒适、卫生的房子。
(二)推动居住区环境整治。在对归难侨危房改造的同时,积极引导归难侨搞好居住区的环境整治。
(三)在省政府对华侨农场危房改造按8000元/户予以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补助5000元/户,博罗县、惠城区补助3000元/户,杨侨镇、潼侨镇补助1000元/户。杨侨镇、潼侨镇负责建设用地的征用补偿及平整费用,不足部分由个人负责。
四、实施步骤
我市华侨农场归难侨危房改造工作在省侨办的指导下,已开展了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工作。惠城区潼侨镇侨房改造纳入省的试点计划(全省四个试点单位之一),每个试点单位由国家拨给资金50万元,省政府下拨资金150万元,目前已完成立项、选点规划、土地平整、征求归难侨意见等工作。博罗县杨侨镇在经历了2005年6月下旬的洪灾后,得到了省发改委和省侨办的大力支持,同意杨侨镇利用各种有效资源开展侨房改造工作。
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计划用4年时间完成我市1908户侨房的改造维修工作。
(一)2006年,新建或改造侨房300套,市财政补助资金150万元,惠城区、博罗县各补助资金90万元,潼侨镇、杨侨镇各补助资金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