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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工作程序及要点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工作程序及要点的通知
(惠府办〔2006〕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惠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工作程序及要点》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府新闻办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八月十四日

  惠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工作程序及要点

  为推动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惠州市新闻发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市政府及其部门新闻发布的工作程序及相关工作要点规定如下:
  一、新闻发布会的内容
  举办新闻发布会是政府对外新闻发布的重要形式之一。需要以新闻发布会形式对外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全市性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情况。例如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等。
  (二)全市或部门工作中需对外介绍的情况。例如广泛涉及社会民生、群众关注度很高的重大工作和问题,需要对公众的疑虑、误解进行解释与说明的情况等。
  (三)具有全市性影响的重大活动。例如市、县(区)举办的大型文化、经贸、旅游等方面的活动。
  (四)较重大的突发性公共事件。包括重大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五)针对海内外舆论中需要进行澄清、辟谣的情况和问题。如境外媒体的歪曲报道、反动势力散布的谣言以及不实传闻等。
  二、新闻发布会的提起和确定
  根据市政府全年工作安排,结合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报送的年度新闻发布计划,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制订全年或半年的新闻发布会计划,报市政府同意后执行。除此以外,新闻发布内容的提起和确定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市政府根据需要决定举办的新闻发布活动,由市府办确定主题及相关安排,交市政府新闻办具体牵头实施。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由事件处置领导机构提起和确定,按照《惠州市突发事件新闻处理办法》及有关应急处置预案的相关程序处理,或由牵头单位会商市政府新闻办确定和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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