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内外源型经济协调发展
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做强做优外源型经济,做大做强内源型经济,形成外源型经济和内源型经济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1.优化营商环境
在继续完善投资“硬环境”的同时,大力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从放权让利转向创造与国际接轨的涉外经济管理体制。按照我国加入WTO的承诺和国家、省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市涉外工作政策和规章制度。加快地方涉外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严格收费管理,切实保护涉外知识产权,优化政务环境。推进口岸环境建设,完善外贸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在行业自律、行业服务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认真做好“入世”后过渡期的应对工作,逐步建立重点进出口商品的预警机制,加强对国外反倾销等案件的应诉工作,增强处置贸易争端能力。
2.提升外源型经济
优化引资结构。把利用外资与经济结构调整、国有企业改组改造结合起来,使引资领域从以制造业为主转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农业并重,从注重数量转向更加注重质量,充分考虑引进项目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到2010年,全市外商投资第一、三产业资金分别占外商投资总额的5%、15%。优化招商引资手段和机制,争取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的项目落户惠州,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力争“十一五”期间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额达到90亿美元。
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优化对外贸易结构,努力扩大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农副产品出口,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高附加价值产品出口,提高出口竞争力。继续巩固港澳、欧美日、东盟等传统市场,大力开拓非洲、南美、俄罗斯等新兴市场。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进外贸出口方式的多元化。“十一五”期间,全市外贸出口年均增长10%,2010年,外贸出口总额达到171.7亿美元,出口超1000万美元企业达150家。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增加急需的能源、关键技术、重大设备和重要原材料进口。
坚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和支持有比较优势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对外投资设厂、带料加工,或参股当地发展前景好、有可靠投资回报的企业,带动商品、技术和劳务出口。推动以技术和设备为资本输出的境外加工贸易,带动设备、材料等出口,争取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方面再上新台阶。
3.做大做强内源型经济
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放宽市场准入,在投资管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给予民营企业与其它所有制企业同等待遇。积极构建面向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平台、投资服务体系等公共服务平台。鼓励民资投向我市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创造条件使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国有大企业开展专业化协作,形成具有惠州特色的企业群体。
推动国有企业做优做强。按照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的原则,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国有骨干企业之间的兼并、联合和重组,有效整合资源,发展一批对国民经济发展起基础作用、对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起带动作用、具有知名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和作用。
4. 积极参与区域合作
依托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平台,积极参与省内、国内产业结构和企业结构的调整和重组,加强信息、机制沟通,加快市场体系的培育和发展,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模式,主动加强与香港、澳门、广州、深圳、东莞等地区在商贸与投资、制造业、服务业、旅游业等领域的合作,谋求共赢。加快发展与台湾地区的经贸关系。
(六)加快城镇化步伐,推动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
遵循经济发展规律,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健全区域间重大事项协调机制,因地制宜,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城市化,促进区域、城乡联动协调发展。
1. 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建设管理水平
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空间发展规划的衔接,以石化基地建设和第13届省运会的举办为契机,按照组团式山水生态城市的定位,加速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促进中心区产业、资源、政策和基础设施整合。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巩固“四块金牌”创建成果。建设惠州大道、惠淡大道、惠博大道等一批城市主干道,改造完善城市主干路网,打造市区半小时生活圈。逐步完善城市供水、供气、公共交通、防灾减灾、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加快江北、大亚湾等新区开发建设,有序推进桥西、桥东等传统文化街区的保护与改造,组织实施“两江四岸”整治和开发,加强西湖水质保护和环湖建设管理,积极推进城市景观风貌建设,把惠州建设成为融地方特色、历史文化和现代气息于一体的、最适宜居住和创业的城市。认真研究解决“城中村”问题,积极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农村人口进城落户门槛,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制度,有序地扩大中心城区的人口规模,2010年市区城市化水平达到87%左右。
2.集约发展中心镇
对照市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完善各中心镇土地利用和村镇建设规划。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原则,推进中心镇开发建设。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中心镇发展的意见》,在充分利用中心镇自身资源优势的基础上,发挥财税杠杆调控职能,通过贴息贷款、项目资助、特许经营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快中心镇的交通、能源、通讯、公共消防、供排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环境整治等公共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中心镇的市政维护、污染治理、环卫清扫、垃圾收运、绿化养护水平,推进中心镇与周边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共建共享。形成一批经济发达、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文明和谐、各具特色、具有较强辐射能力和带动能力的中心镇。
3.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完善县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机制,以政府投入为主,大胆引进外资、民资和社会资本,进一步完善县域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设施,改善县域经济发展条件。充分发挥县域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和优势产品,建设一批专业镇、特色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大力招商引资,主攻民营经济,培育特色经济,发展配套经济,提升劳务经济,形成具有县域特色的经济结构。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等各种资源,引导工业集中连片开发,推进产业集群发展,促进中小企业进园区发展,提高县域工业聚集水平。落实简政放权政策,按照责权统一、重心下移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继续推进乡镇撤并和精简乡镇行政机构工作。完善县镇财政管理体制,形成县镇财政增长的良性循环。
4. 加快山区发展
积极落实扶持山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山区公路、水利、农村电网和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山区投资环境。鼓励山区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按照适度发展、集中开发、严格保护的原则,积极发展资源加工业、生态旅游业、特色种养业、农产品深加工和流通业。
(七)适度超前发展基础设施,增强发展后劲
加强对重大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完善网络,加强以交通、能源、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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