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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意见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9月底前)。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层层传达贯彻,增强自觉性和紧迫感,积极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动员部署阶段要着重抓好以下主要工作:
  1. 做好部署安排。市政府召开全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动员会议,对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各县、区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各自的情况研究制订切合本地区、本单位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
  2. 强化学习教育。各县、区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要进行再动员,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政府领导在全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
  3. 成立工作机构。各县、区政府和市府直属各单位要成立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信息联系通道。
  4. 开展调查研究。由市监察局负责,组织人员深入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开展调研,了解全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动员大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各方面对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反映,了解和掌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中需要研究解决的重点问题。
  5. 抓好宣传报道。研究制订全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宣传报道计划,组织各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工作。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市广播电视台、惠州日报社等单位配合组织实施。
  (二)整改提高阶段(2006年10月-11月底前)。各单位认真查找存在问题,精心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各级行政机关和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工作的满意度。整改提高阶段要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 查找问题。各县、区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要在第一阶段学习动员、提高认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本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在依法行政、服务态度、机关作风、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心研究制订整改方案。
  2. 集中整改。各单位要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确定整改重点。要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围绕“优化政务环境,创建高效惠州”的主题,努力实现“两个提高”,切实做到“四个禁止”。
  3. 建章立制。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行政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三)巩固成果阶段(2006年12月底前)。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走上正常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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