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强预案演练。各地要结合全省防汛抢险演练周活动,开展针对性演练,组织群众参与预案演练,让群众了解掌握预案的内容,明白发生汛情险情时自己的应对措施,真正成为防灾减灾的主体。同时,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修订完善预案。
五、建立队伍,储备物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十)建立防汛抢险队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建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防汛抢险救灾队伍,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机动抢险队伍,加强训练和演练,提高防汛抢险救灾能力。
(十一)储备防汛抢险物资。防汛任务较重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分级储备的原则,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或者委托有关部门集中储备。物资储备的数量和品种应根据当地可能发生的灾情、险情和有关定额的规定确定,并对防汛抢险物资实行即用即补制度。对区域内可调用的抢险机械、运输工具、救生器材等抢险救灾设备和施工队伍,建立登记预备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并在预案中明确调用程序和联络方式,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易受台风、洪水和地质灾害影响的乡(镇)政府,特别是远离县城、交通和通讯保障能力弱的乡镇政府,要逐步配备卫星电话、小型发电机、手摇报警器、冲锋舟或木船、救生衣、帐篷等物资设备,提高“乡自为战”的能力。
六、加强宣传,提高全民防灾意识
(十二)开展培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对基层组织指挥员、水库巡查员、山洪灾害预警员人员转移责任人、抢险技术骨干等有关防汛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增强组织指挥能力、巡查预警技能和防灾减灾意识。
(十三)加强宣传。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广播、宣传册、宣传画、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防灾避灾知识,特别是在临灾前要加密播报汛情、灾情信息和防灾自救知识。要特别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山区群众和中小学校学生的宣传。山洪与地质灾害易发区要设立警示牌,发放明白卡,制作人员转移安置示意图等,做到防灾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群众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通力协作,形成基层防汛合力
(十四)强化政府领导。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基层防汛能力建设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基层防汛能力研究,把加强基层防汛能力建设作为提升防灾减灾综合能力的重要举措,列入议事日程,落实人员、筹措经费、改善装备,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尽快提高基层的防汛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