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障经费到位。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将普法教育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普法经费足额拨付、专款专用,保证“五五”普法规划的正常实施。
(三)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同级司法部门的联系,加大对下级部门普法教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接受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对“五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结合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建立并完善考核机制,定期考核,认真总结,及时推广“五五”普法的成功经验。
附:
无锡市人口计生系统“五五”普法学习目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3、《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4、《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5、《
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6、《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7、《
无锡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8、《
无锡市实施〈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